万人迷症候群[快穿]: 220-230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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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他踩着自行车踏板,仔细地回想小时候的事情。

    与其说是压力或者负担……

    庄同光说:“比七岁那年更早之前,我就决定要保护你了。”

    “嗯?”

    这是他意料之外的答案,辛禾雪不解。

    “你应该不记得了,那时候你还很小,不到记事的年龄。”

    庄同光盯着眼前的道路,阳光在绿油油的白杨树叶子之间跳跃,撒下晃眼碎光。

    那时候他也很小,因为能走能跑能说话,终于放心带着孩子坐火车了,辛芝英就拖家带口地回荔城过年。

    那才是庄同光第一次见到辛禾雪。

    这么小的孩子,雪花一样干净脆弱,还不会走。

    庄同光听大人说,这孩子已经能说话了,按理来说应该能够走动,但是之前学走路时摔了几次,之后就不肯走了,老人家也纵容着,去哪都让姥姥姥爷抱。

    辛芝英和庄平要去市集买年货,姥姥姥爷在灶房忙活,留庄同光照顾辛禾雪,但客厅里有探访的亲戚,大人小孩都有,所以也不担心安全的问题。

    庄同光听辛芝英说,他当时正是好动的年纪,估计被留下来照顾弟弟肯定是不乐意的。

    好在客厅里有其他小朋友。

    庄同光不记得自己是怎么和另一个小朋友起了争执,可能是因为抢夺一个小火车模型。

    他已经打算把自己的小火车让给客人了,小小的辛禾雪却爬起来,小跑了几步去打那个人。

    世界上怎么会有这么勇敢的小孩?

    庄同光低眉,淡声道:“所以我就在想,我会保护他一辈子。”

    “你从来不是我的负担,反而是我一直前进的动力。”

    他回应辛禾雪,剖开真挚而赤诚的一颗心。

    ………

    薄薄的包裹里是一纸录取通知书。

    庄同光成功录上了第一志愿大学的电子信息工程专业,学校有军工背景,这个专业毕业之后进航天科工或是电子科技集团有优势,就业去向很稳定。

    填报志愿的时候,也有一些亲戚和老师劝过他报金融,或是其他“21世纪朝阳产业”,但是庄同光考虑过自己的兴趣和性格,还是选择了电信工程。

    也许是从小的生活环境影响,父母都是国营工厂的职员,哪怕经历了下岗潮,童年度过的那种平静而幸福的生活仍然是他所向往的。

    等这个暑假结束,他就要到首都的大学念书了。

    首都和菱州市,特快列车一趟要十四个小时。

    所以录取通知书拿到手上的这一刻,庄同光并没有想象中的高兴。

    他原以为他会更开心一些。

    但往后就要有一趟趟火车,一个个昼夜的辗转横亘在他和辛禾雪之间。

    放不下的人,山高水远也会想着。

    庄同光还没有出发,就已经开始思念了。

    他推着自行车,声音压得有些低,对辛禾雪叮嘱:“我去外地上学之后,你早上不要空腹去学校,也不能空腹吃冰淇淋,更不能一口热的一口冷的,书包里的药要常备,体育课不舒服就在旁边休息,让同学陪你去医务室,每天晚上学习不要太晚,记得喝牛奶,十点必须上床睡觉……”

    辛禾雪揉了揉耳廓,太阳晒得他脸颊有点发红,“我知道了,哥,你好啰嗦。”

    庄同光嘴唇翕合,抿成一道直线,最后还是道:“听说大学的宿舍每层楼都有IC卡电话机,到时候我打电话回家你要接。”

    前方正在走着的辛禾雪,双手牵在身后整个人转了个圈儿,面对着庄同光,同时懒洋洋地倒退着走。

    “你今天很奇怪,总是煽情,你不能高高兴兴地拿录取通知书,高高兴兴地去上大学吗?”

    辛禾雪问:“哥哥你非要我掉珍珠才乐意吗?”

    阳光晒得少年清透的肌肤白里透红,一双眼好似有点儿怏怏不乐地瞧着人。

    看庄同光还是那副样子,辛禾雪停顿步伐,上前小跑两步,两根手指提拉起对方的唇角,“要这样才对。”

    他帮忙扯出一个晴天娃娃式的括弧笑脸,但和庄同光本人实在不适配,反而显得滑稽,所以倒是辛禾雪先笑出声。

    庄同光这才笑出来。

    回去的路上有一段长长的下坡路,辛禾雪说要兜风,抢走了自行车,让不爱笑的庄同光走路回家。

    自行车下坡的时候,风会从前方灌入袖管,鼓起短袖衫,耳旁只有呼呼的声音和头顶白杨树叶劈劈啪啪。

    一棵棵大树高速后退,树荫里有碎光,照亮斑驳陆离的世界。

    庄同光小跑追了几步,发觉确实追不上下坡的自行车,只好老老实实地走。

    明明以前还是一个因为自行车时他撒手就会生气的孩子,什么时候已经不再需要他扶住后座了呢?

    庄同光意识到他和辛禾雪真的长大了,再也回不到原点。

    ………

    村旁的山上有几棵杨梅树,现在这个时候,杨梅想必已经熟成深红发紫的颜色了。

    辛禾雪带路阳和林鸥飞到处逛逛,现在苞米剥了,谷子在大晴天下晒着,农忙到了收尾的时候,终于可以漫山遍野无目的地瞎跑。

    去摘杨梅的路上,要爬一小段山路,说是山,其实只是丘陵,多数土地都被开垦为农田了,随处可见种着红薯叶、花生和秋茄子。

    他们踩着田埂走。

    等翻越这片土坡,杨梅树就在另一面临水的地方。

    辛禾雪在阡陌溪流处冲了冲脚,溪流底下是椭圆的鹅卵石,踩在上面不疼,和头顶酷热的太阳不一样的是,流动的这道浅浅溪流格外冰凉。

    脚趾浸在清凉溪水里,甲型圆润,脚背雪白得令人目眩,粼粼泛光。

    “你的脚好秀气。”

    路阳一边说着,一边踏到辛禾雪旁边,溅起水花,把水珠子溅到了辛禾雪小腿肚上。

    他们的脚的大小和身高都呈现正比,辛禾雪的脚要更薄削窄瘦,因为肤色,淡蓝的血管脉络走向也更加明显。

    “知道了,大脚阳。”

    辛禾雪肘击了路阳一下。

    林鸥飞只草率地冲了冲脚,他站在坡顶,往下看,“杨梅树在那,有河?”

    几棵粗壮杨梅树,依傍着一条河流生长,远远望过去,已经能看见深绿枝叶间,掩映的那些紫红的梅子。

    小黄闻着小主人的味追着来了。

    “你怎么不在家陪大黄玩?”

    辛禾雪揉了揉小黄的脑袋,小黄只知道吐着舌头散热,尾巴摆得把地上泥块全拍碎了。

    他们到了杨梅树的林荫底下,要想摘杨梅还得有人爬到高处去。

    路阳自告奋勇,辛禾雪和林鸥飞一人拿了一个果篮,正好装梅子。

    林荫底下凉快,又临着水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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