[天幕]皇帝聊天群: 120-130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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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朱元璋怎么也不可能把家境贫寒的官员全杀了!

    【秦念:你也别以为只是县令会这么惨。曾秉正,一个正三品大员,被罢官后穷到没钱回老家,把四岁的女儿给卖了。你听说后不反省给的俸禄太少,反而觉得曾秉正罔顾人伦,把他给阉了。】

    “寻竟以忤旨罢。贫不能归,鬻其四岁女。帝闻大怒,置腐刑,不知所终。”

    秦念看到《明史》这段话时,是真的没法理解。

    只能说在洪武年间当清官,确实需要极强的意志力。

    【朱元璋:……】

    朱元璋曾以为正三品官员的年俸高达四百二十石,曾秉正定是挥霍无度,才会罢官后无钱返乡,故而大怒。

    可如今他才明白大明的文官大多不通律算。

    需要“师爷”的远不止是县令,凡是涉及律算的官职,必然要雇佣“师爷”。

    官至通政使的曾秉正同样要雇佣师爷,或许还不止一两个师爷,这才是他穷到典女的原因。

    但没人会上奏科举不考律算的后果。

    若是以往,朱元璋只会觉得都是竖儒在愚弄他。

    但“反向朝贡”一事上,他被秦念讥讽杀上谏者致使无人敢谏言。

    倘若有官员上谏科举当效仿唐朝开“明法”“明算”科,他会如何看待?

    他会认为这是蓄意排挤平民考生,当诛。

    唐太宗有人之镜,是因为他容得下魏征。

    就连刻薄寡恩的汉武帝,对汲黯也只是外放而不是诛杀。

    因谏言杀官,则百官缄默。

    【刘彻:正三品?】

    【秦念:大概是你朝郡守之上、九卿之下的级别。】

    【刘彻:……?】

    刘彻本是为了嘲笑朱元璋才有此问。

    可当问出正三品居然是郡守之上时,他默然了。

    郡守被罢官后,穷到卖女儿才能回家,却被朱元璋阉了?

    朱元璋疯了吗?

    县令的俸禄为九十两,倘若雇佣师爷需要百两,雇佣一名师爷倒欠十两。

    难怪秦念说明朝的贪官需要一次买国债抵罪的机会。

    【秦念:国债免罪的机会有且只有这一次,可免今日之前所有罪行,唯有宗室不赦。对于豪富,只需购买国债,日后若是被查出不法,购买国债的部分既往不咎。对于官员,主动上报的罪行方可免罪——就算是十恶不赦之罪,也可免罪。】

    大明三朝的贪官都在此刻色变。

    不管是想要重新做人的官员,还是已经泥足深陷不想自拔的贪官,都看出这句话的用心险恶。

    上报罪行,就必然会供出同党。

    任何贪官都不知道自己会不会被人供出来——这是人人自危!

    人人自危,就有可能人人缄默。

    偏偏却还有一条生路:

    主动上报罪行则既往不咎,只没收本金,十年后可以获得同等金额的“正当所得”。

    ………

    贪官的罪行大概率不只是贪污。

    为了让他们安心把钱拿出来买国债,秦念必须强调十恶不赦的罪行也可以免罪。

    但她只是说既往不咎,又不是每人发一面丹书铁券,就算是发了——

    众所周知,在洪武朝,持有丹书铁券的功臣死亡率更高。

    秦念相信扮演朱元璋的同事知道该怎么改剧本。

    第124章

    【朱元璋:……如秦皇所愿。】

    各朝皇帝都为这国债治贪之法所惊艳。

    但他们不会采纳此法。

    正如秦念所言“别的朝代发行国债绝对不能这么干”。

    明朝皇帝必须如此, 是因为被迫贪污的官员太多,且急需五百万两国债应对停发大明宝钞后的钱荒。

    故而不得不大赦天下,还要在十年后兑现国债利息。

    本朝若是开此先河, 后世君王就有可能效仿,或者说被迫效仿。

    这应是秦念强调“国债免罪的机会有且只有这一次”的原因。

    【赵匡胤:秦皇,倘若权贵豪富购买的国债超过五百万两,又当如何?】

    赵匡胤觉得以秦皇这般大手笔,愿意购买国债者不在少数。

    但发行的国债越多,十年后要还的利息也越多。

    又当如何是好?

    赵匡胤不打算发行免罪的国债,宋辽之战就算缺钱,也不至于缺到要给官员富豪免罪。

    但以他对经济的敏锐度,已经察觉发行利息合理的国债利国利民。

    故而有疑问之处就立即寻求答案。

    【秦念:发行的国债越多产生的利息就越多, 所以额度必须经过反复核算, 朱元璋身边没有懂经济的官员, 只能朕替他决定额度为五百万两白银。】

    【朱元璋:倘若五百万已经凑齐,此后的贪官就不能免罪?】

    看到赵匡胤的问题时,朱元璋的想法是权贵豪富愿意购买多少国债,他就收多少。

    不是因为贪得无厌, 而是既然要赦免被迫贪污的官员, 那就不能只赦免一部分。

    地方官员距离京师甚远。

    朱元璋担忧他们上报罪行的折子还没到, 国债就已经全部被购买。

    【秦念:贪官的赃款不必计入国债额度,因为实际上不产生利息。】

    【朱元璋:……原来如此。】

    朱元璋再次意识到自己确实不懂经济。

    赃款会被没收,十年后只需兑换收益,不必归还本金。

    等等……

    朱元璋突然想起除了“钱五”还有“钞五”,也就是说贪官还需要上缴等额的宝钞, 这部分宝钞就不必在三年后兑换为二代宝钞。

    难道这才是秦念要求“钱五钞五”的目的?

    【秦念:国债购买期限为四个月, 前两百万额度银钱先入国库者得;后三百万两额度优先择取清官、其次豪富、最后为宗室, 超出额度的银钱应尽数退回。豪富的钱即便退还,这部分钱依旧既往不咎。】

    【秦念:财产距离京城太远的权贵富豪可上书表明想要购买国债的数额,得到准许后再上交银钱。】

    当即就有豪富家族召集族人,商讨分散购买国债。

    额度总共就五百万两,超出额度的部分会直接归还,不法所得也会既往不咎。

    他们要确保只有一部分被选作国债,另一部分过明路后被退回。

    如此一来,就算国债不能兑现,收益也远大于损失。

    “此次陛下必会兴商开海,甚至允许商户科举——这些钱只有过了明路,才能安心经商赚钱。”

    【秦念:对了,清官购买国债的上限为五百两。】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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