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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33文学城www.333wxc.com提供的《全民选夫》 65-70(第4/21页)
而被他们争论的中心人物李兀,早就懒得再听这群人毫无意义的争吵。
他趁着那几人互相攻讦、谁也没注意的空档,干脆利落地转身,自己先一步悄无声息地离开了这是非之地。
然后,这段过于劲爆、信息量巨大的对话,在商时序说第一句完就被后台导播眼疾手快地切断了信号,画面瞬间黑屏。
最终,本场游戏的胜利者是江墨竹。他成功集齐了所有舞会所需的入场凭证。
在略显幽暗的宴会厅一角,另外三位落败者只能站在光影交界处,目光复杂地看着江墨竹走向李兀,向他伸出手。
两人在舞池中央随着舒缓的乐曲缓缓起舞,身影在摇曳的烛光下显得格外契合。
戚应淮抱着手臂靠在柱子上,看着那和谐的一幕,心里虽然有点不是滋味,但转念一想,好歹之前自己也有幸和李兀跳过舞,也不算什么都没捞到。
这么一想,那点微妙的失落感似乎也冲淡了些——
作者有话说:明天更论坛文中文,嘿嘿嘿[坏笑][坏笑][坏笑][坏笑]所以我今天有动力直接一口气把这个副本更完了,大主教好美好美,穿很漂亮的衣服,悲悯又哀伤。[眼镜][眼镜][眼镜]
[加油][加油][加油]
戚小狗你别不信,你看兀结婚也会一见钟情的。
大家晚安晚安[奶茶][奶茶][奶茶]
文中文:落难的主教(一) 他是神的器……
前任主教缠绵病榻、油尽灯枯之际, 李兀接过了那枚象征权柄的权杖,继承了主教的身份。
他是被前任主教在修道院门口捡到的弃婴,在圣像的阴影与熏微的烛火间长大。
肌肤是常年不见日光的雪白, 发丝是近乎透明的浅亚麻色,性情被教养得温顺而慈悲,看人时眼里总含着悲悯的柔光。
宽大的黑色神父袍常年笼罩着他清瘦的身形,行走间带起微弱的香,显得圣洁而不可触及。
大多数时候, 他总是低敛着眉眼,仿佛在无声祷告。
可当他偶尔抬起眼,用那双颜色极浅的眸子望向你时,仿佛有某种寂静的力量,能让最躁动的灵魂也不自觉地沉静下来, 被那目光深深吸附。
十几年光阴,前任主教将他带在身边, 亲自教导经文、仪轨与权术, 待他视如己出。
李兀也没有辜负这份期森*晚*整*理望, 他温和而博学, 对教义的理解透彻, 自然而然深受信众的爱戴。
在他还未登上主教之位, 只是祝圣为神父时, 便经常施行圣事。
主持弥撒, 那清越而平稳的声音能穿透教堂的穹顶。
聆听告解, 则让无数负罪的灵魂得以喘息。
那时,他便已拥有一大批虔诚追随他的信众。
他坐在幽暗的告解亭里,木质格栅将他与忏悔者隔开。
信众们看不清他的面容,只能透过细密的网格, 隐约窥见一个清瘦、端肃的轮廓。
那温和醇厚、带着奇异抚慰力量的声音想起,便会给予疲惫的灵魂最直接的宽恕。
“神会原谅你的过失。”
那声音透过隔板,像一道微光,照亮了狭小空间里弥漫的罪疚与不安。
彼时,皇权与教会尚能在同一片天空下维持着表面的平衡。
李兀的名字,在那个不算大的教区里,几乎与“救赎”同义。
他引渡着迷途的灵魂,那些能靠近他身侧的人,会亲昵地唤他一声“兀”。
李兀与他敬若神明的慈父,那位将他拾起的老主教,生活在简朴而宁静的修道院。
人世间总逃不过生老病死,痛苦与窘迫像无形的荆棘,缠绕着每一颗在俗世中挣扎的心。
当这些重量积压在胸口,无法自行排解时,转向神灵寻求慰藉便成了唯一的出口。而当人们终于学会不再与自我较劲时,这过程本身,也成了一种自我救赎。
李兀的身体与灵魂,从他正式被祝圣为神父的那一刻起,便已宣誓奉献给了至高之神。
他天性里便带着一种悲悯的敏锐,乐于向任何伸出求助之手的人布施善意与指引,这让他拥有了一种春风化雨般的人缘。
所有人提起他,口中都只有绵延不绝的赞誉。
李兀与他的慈父皆出身于平民阶层,老主教当年正是凭借其无可指摘的虔诚、洞悉世事的智慧,以及对底层民众切肤的关怀而声名鹊起。
他毫无保留地继承了上任主教那份近乎天真的理想主义,同时,又拥有一种能让人心甘情愿追随的超凡魅力。
当瘟疫的阴影笼罩城镇,或是饥荒的镰刀收割生命时,人们总能看到他清瘦的身影穿梭于病榻与饥民之间,与绝望的民众同在。
于是,“圣徒神父”的美誉,便不胫而走。
当老主教最终在病榻上蒙主恩召,因着李兀的声望,教皇的任命落在了他的肩头,使他成为了教区新任的主教。
手握权柄后,他便开始推动改革,一座座学校与医院在教区的土地上拔地而起。
民众对他的爱戴,与日俱增,渐渐发酵成一种近乎失控的狂热崇拜。
甚至开始有富商贵族,为了能得到他一次亲手祝圣,为了在弥撒时能更靠近圣坛一步,而向教区慷慨地一掷千金。
在这股逐渐扭曲的崇拜风潮里,最为狂热、也最引人注目的,是一位名叫商时序的年轻富商。
甚至可以说,这种风气,正是由他亲手带起。
商时序生得一副极好的皮相,眉眼深邃,举止从容。
这世间能找到的珍贵之物,来自东方的莹润珠宝、需要专人快马运送的异域美食、如水般流淌的昂贵丝绸,他都能毫不犹豫地送到李兀面前,眉头都不会皱一下。
但他是怕那个人不肯接受。
他爱李兀,爱到了一种近乎痴迷的程度。哪怕只是弥撒结束时,能在涌动的人潮缝隙中,远远闻到李兀袍上掠过的一缕淡淡安息香,就能让他满足良久。
他为此守身如玉,身边从不留人,对旁的男男女女更是连多余的一瞥都吝于给予。
除了必要的生意往来,他几乎日日都要往教堂跑,将那些搜罗来的奇珍异宝,如同最虔诚的贡品,尽数捧到李兀的脚下。
他爱李兀,是那种带着滚烫体温和占有欲的爱情。
是夜深人静时,会让他从睡梦中骤然惊醒,浑身血液都往下腹涌去的、无法宣之于口的欲望。
这欲望灼烧着他的五脏六腑,比最烈的酒还要灼人。
但他比谁都清楚,这份感情是彻头彻尾的罪孽,甚至是犯罪。
它肮脏,粘稠,一旦暴露,就是对李兀的玷污与亵渎。他甚至连想一想,都觉得是对那人的一种不可饶恕的侵犯。
所以,他只能把自己牢牢钉在“信徒”的位置上。他将那些翻腾不休的、见不得光的念头,全部挤压、锻造成一种无懈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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