从逃妾到开国女帝: 140-150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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整一个下午,虽未了却心事,却总算理清了头绪。

    她拍了拍手,笑眯眯地离去,临走不忘从秦萧案上的瓷碟里顺走一把干果。

    秦萧只当没看见。

    待得轻快的脚步声远去,他执笔的手顿住,指尖不经意地摩挲了下,似乎想抚摸被热气熏红的耳朵尖。

    到底忍住了。

    翌日清早,按崔芜所言,下帖与前来互市的西域诸部,邀彼前往赴宴。

    不必说,朵兰部与乌孙部皆在其列。

    朵兰部受邀之人自是汗王与月理朵,乌孙部来客却极有意思,并非乌孙可汗本人,而是他膝下最小的儿子。

    “这位小王子名叫乌骨勒,他的母亲是乌孙可汗最尊贵的正妃,出身铁勒部族,是正正经经的王族血脉。”

    “有着这一重纽带,又日日耳濡目染,他对中原人是个什么态度,不用想都知道。”

    当晚酒宴,崔芜亦列席其间,身份之贵重仅次于秦萧。她问秦萧要了份所邀宾客名单,额外关注到这位小王子,命人事先打听清楚其人底细。

    所有的信息皆在丁钰手头汇总,由他梳理分明,按重要程度排序,依次禀明崔芜。

    “据说这个小王子尚武厌文,还不会走路就精通了骑马开弓,最讨厌汉人读书说教那一套。乌孙可汗倒是个有心机的,也曾从汉人俘虏中挑选读书识字的,教导他汉家学问,可惜没教两日,就被那小子提刀斩了,人头还被割下来当蹴鞠踢。”

    “一连几人,皆是如此。”

    崔芜听在耳中,对这位小王子的性情有所了解。

    “乌孙可汗就派了他一人前来?”她由阿绰服侍着束好头发,束上秦萧所赠的紫玉狐狸簪,又换了深一色的凝夜紫翻领胡服,颜色是极贵重的,幸而崔芜眉眼更艳,有一股说不明的悍利之气,倒也压得住。

    “他倒是心大,也不怕这小子随意挑事,被咱们顺手宰了?”

    丁钰将写着情报的草纸揉成一团,一上一下当球抛。

    “那不至于,”他说,“秦帅虽悍勇,却不是蛮不讲理的武夫,观其行事,儒将两个字还当得起。”

    “且中原给人的刻板印象就是知礼守节,既然主动邀约,绝没有当面杀人的道理。”

    崔芜嗤笑:“兄长是儒将,我可不是。”

    “那乌孙可汗不是没想到嘛,”丁钰先是捧了她一句,又若有所思道,“不过我猜,乌孙阵营里应当另有镇场子的角色,要真派个熊孩子过来探你和秦帅的底细,那乌孙可汗才是脑子进水了。”

    此时,丁钰口中的“熊孩子”正在数十里开外的大营里把玩匕首。那刀长不盈寸,是用黄金铸成,刀柄雕作鹰首,眼窝处镶着一对殷红的珊瑚珠。

    “他们都说,那个秦萧是中原人的狼王,他带着狼群镇守在丝路入口,只要他活着,大漠的子民就没法突破玉门关的封锁,踏足那片富饶的土地。”

    平滑如镜的刀面映照出小王子的脸孔,他对着自己的倒影眯起眼睛:“真是可笑。中原人都是软弱的绵羊,也敢自称狼王?”

    乌骨勒不是一个人,他的身边站着个三十来许的精壮汉子,身量不高,却极敦实,乍一看甚至有些憨态可掬。唯独一双眼睛极犀利,偶尔精光闪过,很快又归于平静。

    “中原人有句话,叫看人不能光看他的长相,”回纥汉子劝说道,“许多年前,您的父亲曾经联合回纥各部南下,当时在叶城挡住他的,就是这个秦萧。”

    “汗王肩头有一道疤,小王子曾亲眼见过,但您不知道,那是秦萧亲手射中的。当时,他就站在叶城城头,离您的父亲至少有五十丈距离。”

    乌骨勒知道这意味着什么,即便是乌孙部最勇猛的神箭手,也无法保证相隔五十丈之远,依然能命中目标。

    “那年,秦萧只有十六岁,还是个少年。如今九年过去,狼王已经长成,再不是当初的狼崽可以相比,”汉子沉声道,“他是中原数一数二的勇士,请容我说句实话,您不该小看他。”

    乌骨勒依然不服气:“你才是数一数二的勇士,同罗,我从没见过比你更勇猛、更聪明的人。”

    被他称作“同罗”的回纥男人微笑起来。

    “但我不是狼王,”他说,“能击败狼王的,只有未来的狼王。”

    “所以,小王子殿下,请快点长大吧。”

    ***

    设宴地点依然是在互市附近,空地上燃起篝火,拳头大的海碗排列成行。

    亲兵抱起酒坛,将晶莹酒水依次注入碗中,清冽酒香四散飘逸,是大漠部族从未见过的佳酿。

    受邀的部族首领依次落座,乌骨勒与随行的同罗也在其列。他借饮酒的间隙抬头望去,只见高居主位的是个身量颀长的男人,一袭极端贵的紫袍,衬得他眉浓骨利、丰神隽上,人虽年轻,却有种极冷峻的气度,凝眸之际压迫感十足。

    可当身侧同伴扯了扯他衣袖,做出有话要说的姿态时,他立刻侧耳偏头,所有的犀利锋芒瞬间敛尽,显得蕴藉又温和。

    乌骨勒不屑挑眉:“他身边的女人是谁?他的宠姬?这里是狼群聚会的地方,没有女人插嘴的份。”

    “她不是一般的女人,”同罗说,“她是一头中原狐狸,不要因为她是女人就小看她,她充当了狼王的头脑与爪牙。”

    乌骨勒嗤笑。

    “女人,”他轻蔑道,“女人就该待在我父汗的金帐里。”

    “这里是男人饮酒作乐的地方,可没有她们说话的份。”

    与此同时,崔芜也在与秦萧议论来自乌孙的贵客。

    “那位小王子身后的男人,看着有点意思,”她低声道,“瞧他的神色气度,不像普通亲随。”

    秦萧瞥过一眼。

    “那是乌孙可汗的心腹,当年乌孙部兵围叶城,他亦是马前卒,”他极短促地勾起唇角,“曾眼看着我一箭射穿他们可汗的肩膀。”

    崔芜睁大眼:“兄长还干过这事?那乌孙可汗岂不是恨你入骨?”

    秦萧若无其事地饮了口酒。

    “即便他不记仇,”他说,“总有一日,秦某也要报同袍枉死之仇。”

    崔芜心里有数了。

    这一次,她先发制人,抢在回纥诸部开口之前,先连灌他们三碗。

    她给回纥诸部准备的是上好的蒸馏酒,酒水看似清澈,实则酒精度数极高,连灌三碗下去,几个部族可汗都不受控地出现头晕耳鸣的症状。

    崔芜笑眯眯地:“朵兰可汗,今日之酒,您可饮得满意啊?”

    朵兰汗王自入座后就一直窥探秦萧与崔芜的反应,听有此问,立即道:“好得很。我上回提了,想跟崔使君多换些上等好酒,不知崔使君……”

    崔芜打断他:“咱们今晚是来喝酒取乐的,生意的事,明日再谈。来来来,为了中原跟回纥的友谊,大家再饮一碗,谁要是不喝,就是看不起你们家可汗!”

    秦萧听了这刁钻古怪的祝酒辞,险些失笑。纵然在座诸部不愿被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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