八零五岁娃,带妈去改嫁: 150-160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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的人。这样,蜀绣的针法、纹样,永远都不会失传。直到,大家都爱蜀绣的这一天。”

    李华没想到,文莉君对蜀绣的看法,不是抱着简单的赚钱糊口的心思,她是真正热爱这门艺术,并想为之奋斗终身。

    “哎,你……”真傻啊!李华没说出口这句话,举起茶杯一饮而尽。

    袁锦悦在门口也听见了,妈妈真的很傻。她只要爱了,就是永远,除非被伤害。她只要做了,就是永远,除非被抛弃。

    以前对袁家如此,后来对于哲于绍言如此,现在对蜀绣也如此。

    袁锦悦觉得自己用尽全力想把妈妈教得更聪明些、更自私些、更物质一些,更像一个新时代的大女主。

    可这些年,母亲其实一点儿没变。还是那么善良天真,那么执着。

    她只有一个小小的梦想,希望能继续刺绣下去,刺绣出一个美好的图画,刺绣出一个美好的生活,再把刺绣传承下去。

    可蜀绣厂倒闭了,工人设计师纷纷转行,谁来帮她实现梦想。谁能持之以恒地去把蜀绣当成终生的事业。

    袁锦悦的心突突跳了起来,别人不行,但是她可以!

    她以前一直想要去广州,重启上一世的销售之路。现在看来不用了,她读着好中学,将来还会读好大学,书桌下压着原始股票。就算不读书也没关系,她可以有更多选择。

    蜀绣,妈妈想要延续,女儿可以帮你实现。

    她走出房间,来到客厅,坐在母亲身旁:“李叔叔,谢谢您的好意,谢谢您送给我们的东西。”

    “没什么,你喜欢吃,下次叔叔给你继续带。”李华胖胖的脸上全是和蔼的笑容。

    于绍言和李高阳走出房间,坐在各自的父亲身旁。

    “谢谢李叔叔在广州还想着我们母女,来告诉我妈妈不会失业,她还有地方可去。”

    “可惜,你妈妈拒绝了。看来还是我开的工资不够高,我的魅力不够大啊!”李华笑了。

    “嗨!李叔叔真谦虚,不过我妈妈确实不会为小钱动心了。她们小组刺绣的作品都是按千、甚至万为单位的。就算蜀绣厂垮了,杨心师祖的店铺还在,就还有老客户要我妈妈的作品。”

    “可能再过一段时间,私人绣坊的生意也会下滑。”李华提醒道。“我去广州这些年,粤绣的小作坊减少了一大半。身边根本没人用粤绣,唯一看见的一次是在博物馆。”

    “这不有趣吗?”袁锦悦耸耸肩。“没人做的事儿才有挑战性。我妈妈肯定能做一种符合新时代的,全新的蜀绣经营模式,倡导一种新蜀绣的流行趋势。我以后,也会和她在一起。我们母女俩,会有很多个十年的。”

    “丫丫,你……”文莉君没想到女儿居然要做蜀绣,她下意识拒绝:“这行不适合年轻人入,一天天坐在板凳上不说话的时间太长了。”

    “我说我会做蜀绣,又不一定要绣花。”袁锦悦笑道。“蜀绣根本不缺好的设计师和绣工,缺宣传、缺营销,缺找订单的能人。”

    两个男孩听着袁锦悦自信且笃定的语气,看着她眼睛中闪着火花的蓬勃生命,心跳不由加快了。

    “你!”文莉君想想,还真是。只是她觉得蜀绣已经是夕阳产业了,不适合朝气蓬勃的女儿。

    她还想劝劝,于哲赶快打圆场:“既然孩子喜欢蜀绣,愿意为之出一份力是好事。不过现在说这些还早,等丫丫大学毕业了再说吧。高考都还要一年多呢……”

    于哲暗示文莉君别和孩子着急,时间还多着呢。文莉君收到他的信号:“这事儿以后再说吧。高阳难得回来,让绍言和丫丫带你去玩儿吧,再吃点家乡味道。”

    “对对,你们三个出去玩儿,我和于教授喝一杯去。”虽说文莉君拒绝了,李华也不着急。这世界变化那么大,谁知道后面的事儿是怎样的。

    袁锦悦知道大人还把她当作孩子,说的话没人真相信,那就直接做吧!

    “老大,走走走,你带我去玩儿,我请你吃饭。”李高阳高高兴兴站起来,拉着袁锦悦就要出门。

    “你好不容易回来,还给我带礼物,哪有你请客的道理。等一下,我拿个包!”

    袁锦悦进房间换衣服拿包,走出来一看,于绍言也换好了衣服。黑色的运动服套装,还挺酷。就是站在穿着白色卫衣的李高阳旁边,两个人像是黑白双煞。

    “既然我最大,我来请吧。”于绍言伸出手揽住李高阳的肩膀,带着他出了门。

    在所有人眼中,于绍言真是热情大方的好哥哥。只有于绍言心在滴血,他可看出来了,李高阳对丫丫绝对有别的心思。为了隔绝掉未来的障碍,他这是把所有积蓄都带上了呀。

    第156章

    四月的蓉城, 是一年中气候最舒服的时候。昨日小雨,空气中清新的泥土味还没有散去。淡淡的阳光照射下来,整个人暖洋洋的。

    “言哥, 带我去哪儿?远的地方我可不去,累。”阳光洒在少年的脸上,朝气蓬勃, 明亮爽朗。

    怎么中考在即,还没把这小子折磨得面容憔悴呢?于绍言心中腹诽, 嘴上却说:“逛街、滑冰、打保龄球、街机、游乐园、电影院……选一个吧。”

    “看不出来, 言哥还挺懂的嘛。”李高阳看向袁锦悦。“老大,你说玩儿什么就玩儿什么。”

    袁锦悦无所谓地说:“我都行, 你跳吧!反正今天是于绍言出血, 挑最贵的玩儿,不够还可以再来几个。”

    “那我可就不客气了。蓉城的游乐园没有广州的嘉年华好玩,就不去了。游戏厅吵得很,我也不想看电影, 搞点儿运动吧!”

    李高阳带头, 三个人去了旱冰场。袁锦悦比上一世长得更挺拔匀称,看起来人模狗样的, 可运动神经一直不太好。

    旱冰场上人很多, 她穿着旱冰鞋就不会走路了, 脚下的轮子不听指挥地想向前跑。她本人却拖了后腿。只有扶着栏杆颤颤巍巍, 勉强走了一圈儿。

    李高阳要来带着她,她拒绝了。于绍言要来扶着她, 也拒绝了。她怕两个男娃笨手笨脚,到时候把她给摔了,更麻烦。

    “我就在旁边看你们玩儿。”袁锦悦及时退出, 坐在场边观看。

    90年代的旱冰场大多设在闹市,吸引着大量的年轻男女来玩耍。于绍言和李高阳两个少年的身体素质好,运动神经协调,两个人很快就熟悉了轮滑速度,开启了你追我赶,偶尔还能转个圈,急刹车什么的。

    袁锦悦就像看孩子的大姐姐,带着欣赏的眼神盯着旱冰场。别说,这群男男女女,就于绍言和李高阳最显眼,引得小姑娘追着他们跑。袁锦悦与有荣焉,有点我家男娃初长成的愉悦。

    当然,这么漂亮的小姑娘坐在墙角,自然也有人觊觎。几个小混混模样的年轻男孩就站在了她身边,其中一个问:“妹子,你一个人来的吗?”

    大姐头出入江湖这么多年什么人没见过,她把脸转向一侧,并不理睬小流氓。

    几个小混混不死心,还想挑衅两句,于绍言已经走过来了,一把拉着袁锦悦的手:“别理他们,我们走!”

 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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