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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33文学城www.333wxc.com提供的《青山掩苗寨》 60-66(第9/11页)
“一点儿没变。”奚临说,“还是这么好看啊大族长。”
兰朝生说:“离你上回走只过了半年,去哪里变。”
奚临拿手指摸他高挺的鼻梁,深刻的眉眼轮廓,“我说的是第一回见你的时候,一点儿也没变。”
兰朝生看着他,说:“不是第一回见。”
奚临:“嗯?”
兰朝生:“第一回见是在你小时候,只是你不记得。”
奚临愣了半天,反应过来他这个“小时候”指的是自己满月那会,登时笑得喘不上气。他说:“你真有意思啊族长,那会我才一个月,上哪记得你去?”
“嗯。”兰朝生亲他,“我记得你就好。”
两人的鼻尖亲昵蹭过去,奚临心头轻轻一动,忽然拍了他的手跳下床,从自己行李箱里翻出个东西,对兰朝生说:“给你看个东西。”
兰朝生坐起来,靠着床头等他过来。
奚临赤着脚跑过来,身上潦草披着兰朝生的外衣,趴在床边,把自己手里的东西放到他手边。
兰朝生拿起来,是厚厚一沓信封。
“这是我当时在边藏的时候给你写的信。”奚临说,“结果要寄走的时候手忙脚乱的,忘了把信塞进去。回头翻包的时候才发现……你都不奇怪那里头为什么没有信吗?”
兰朝生只以为他当时是任性地不想写信,倒没料到奚临只是单纯忘了。奚临有点不好意思,说:“本来想着回头和其他信一块再寄给你来着,又觉得当时没寄成后头就不好意思再寄了……不过我写都写了,你现在打开看看也不迟。”
兰朝生好笑地拆开信封,说:“嗯,不迟。”
信纸总共有三张,第一张字迹相较从前略有凌乱,看出来写信人书写匆忙。兰朝生翻开逐字读下去,看奚临写:
亲爱的兰族长,这是我到边藏的第三天。李锐翔那个脑残,出发前居然没检查车胎,双喜临门地又在路边爆了一次。于是我现在正站在路边的寒风里瑟瑟发抖,等着天上掉下个英雄来拯救我们。唉,每次遇到这种事我就特别想念你,虽然知道你也不会换车胎,但总觉得你应该有办法。倒霉,冷,烦,想你。
落款是二月六号。
第二张纸字迹平和很多,奚临写:今天起了个大早,走运地看到了日照金山。虽然还是没看到我们想追的候鸟,不过看到了日出也算意外之喜。下午在山脚的小村子里遇到个赶牦牛的人,很热情,邀请我们到家里喝酥油茶。他和我们聊了很久,可惜也是普通话说得不太好,让我想起来阿布,发愁。
这里的人家中都有酥油灯,也是用来向上天祈福。落笔前本来有点犹豫说这些是不是不太好,但想着是和你说那应该就没关系,你反正总会原谅我的。我围观了下这里人祈福时的样子,我心想信仰这东西真是很神奇,有时候想想我们处在同一个天地,向不同的神祈求同样的福禄。信仰不同,语言不同,文化不同,唯独虔诚的心总是异曲同工,有点奇妙。
好了,不要骂我胡说八道。
临走时主人家出来送我们,操着磕磕绊绊的普通话跟我们说:“高山,是圣神赐予,所有旅人的,宝物。”
高山是圣神赐予所有旅人的宝物。
也多亏南乌寨,现在多重的口音我都能听明白。回旅馆途中遇到了星星,天地是辽阔的,群山逐渐远去,天上有风。
想你。
落款是二月八号。
最后一封信是最长的,零零散散写了很多问兰朝生好不好的话,讲奚临追着候鸟的行踪跑了几天,几乎要放弃。几个人垂头丧气回旅馆途中,惊喜地在某座山的侧面发现了点候鸟的踪迹,奚临把这个称为“柳暗花明又一村”。
信的末尾写:早些年我总在问世界是什么,有时候问人,有时候问天。当时年轻,对很多道理都是一知半解,固执笨拙地企图找个答案,反而忘了低头看看脚下的路。我想起来你总是说我的前途光明,留在山里像是委屈。但你想得总是和我背道相驰啊,大族长。我现在正坐在高原的山脉下,途径小道绕了很多弯,也在石缝里发现了一朵格桑花。我想生命的宽度不应只被一种可能性概括,目光放长远些是好的,但最好也别忽视一切谓称渺小的存在。天上的星星到处都有,不过在我看来,还是南乌寨的最明亮。心是宽阔的,哪里都是康庄大道。
我想我不需要再问,也不用再找什么自我,我已在世界中。
人生二字,“人”字一撇一捺,我刚好生了一双手脚,脊骨未折,想来还不算愧对这字。至于“生”在什么地方。大族长,你猜猜是在哪。
你就是我的人生,我的全世界也都在你那。
想你。
我爱你。
落款二月十一号。
“我本想把格桑花折走的,不过有点不舍得。”奚临说,“虽然有句话说‘有花堪折直须折’,不过我认为花也不是为我长的,它本来待在那好好的,莫名被我塞进兜里算怎么回事……唉,也就那么一会吧,我对着这朵花纠结要不要折走的时候,短暂地理解了一下你的心情。”
奚临趴在床沿看他,唇角斜斜勾起来,“但我不是花,我是自愿跟你跑的,留下我吧大族长。”
兰朝生垂眼看他,朝他伸出手臂。奚临自觉爬上床到他怀里去,靠着他的肩膀,听到兰朝生的心跳声。
兰朝生什么话都不说,低头啄吻他的额角。奚临窝在他怀里躺了一会,从袖口磨磨蹭蹭又掏出个东西,这回是个戒指盒。
木制的小盒子,很有设计感的方形切割,上头刻着兰朝生和奚临的名字缩写。
奚临没看他,欲盖弥彰地把自己心头的紧张压下去,慢吞吞地说:“说起来咱俩都结婚三年了,对吧?我就不搞这么多花哨了,嗯……你想不想和我一块戴个戒指?”
戒指盒打开,黑色天鹅绒上躺着两枚挨在一起的铂金素圈。兰朝生的目光落到那上头,好半天都没什么反应。久到奚临忍不住瞥他一眼,叫他:“说话啊?问你愿不愿意呢。”
兰朝生抱着他的胳膊忽然收紧,险些勒得奚临一口气没上来。兰朝生问他:“什么时候准备的?”
“去年拜托朋友帮忙定制的。”奚临说,“上个月刚做好。我可是花了大价钱的,现在是个一贫如洗的穷光蛋,以后要靠家财万贯的兰族长养我了。”
兰朝生求之不得:“好,养你。”
他伸手要奚临给他戴上,奚临套进他左手无名指,兰朝生的手指修长,戴着戒指和奚临想的一样好看。兰朝生也替他带上,这个简短的“交换戒指”仪式完成,奚临总忍不住想笑,说:“你现在就是已婚的男人了。”
兰朝生回:“我本来就是已婚。”
奚临心想也许只有他自己知道,兰朝生是把他第一次来的那天当作婚礼,可对奚临来说,今天晚上才是他的“新婚夜”。他在与世隔绝的西洲,在南乌寨大族长的怀中,和他爱的人定下终身。
第二日他们收拾行李回南乌山,奚临一路心情奇好,远远到了山门口,看着南乌寨的苗人们早早就在山门口等着他,居然全穿了盛装。高大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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