我在清北考科举: 70-80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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的书,突然就觉得十分可信,没有比这个更合理的说法了!

    闻所未闻,见所未见,这东西不是天书是什么!

    这个看似不靠谱的传闻在学生间口口相传,几经添油加醋变得有理有据。

    越夸张的说法就越容易风行,以致书院里人人都想看看身负传奇色彩的天人院长。

    他们也就聊了几句,躲在教学楼、塔楼的学生忍不了了,他们从楼上飞奔而下,拼了命往这边赶。

    他们也要沾沾院长的仙气!!!

    沈清和有点被吓到,食堂昨晚没做蘑菇吧,怎么每个学生精神都不太正常的样子……

    高容皱眉:“老师,先走吧。”

    先跑为上!

    沈清和一甩袖子,三两步上了马车,叫车夫立即赶车,掀开车帘吩咐身边人,还有刚刚几个树林里出来,精神还算正常的学生,“你们维持一下秩序,别发生踩踏事件,义务劳动还是要做,别忘了!”

    本在车内打盹的孔正卿听到轰雷一般的脚步声,也着实吓了一大跳,如梦如痴还在说着呓语:“叛军?叛军来了?!”

    沈清和坐稳当了,扬声说道:“孔大人快叫人驱车吧,小心被学生们给踩扁了。”

    几驾马车接连行动了,沈清和靠着车内的软垫喘气,在混乱的呼喊声中,突然听到熟悉的嗓音。

    “沈大人!沈大人!”

    他又掀了帘子,在再次爆发惊呼的人群里,看到勉力张嘴呼喊的小姑娘。

    “沈大人!”小姑娘今天特地换了身崭新的蓝白院服,见黑发青年遥遥望着自己,顿时一扫失望,大力挥舞着手臂,“大人,一路顺风!”

    沈清和看着这有些熟悉的眉眼,在脑中挖出一个久远的身影。

    是……小满?

    他想到了当年拜倒在泥地里,那个灰头土脸的小脏孩。

    她考到书院里来,做正式的学生了?

    两匹上等的良马拉车,那个小小的身影很快在他视野里缩小模糊。

    沈清和放下帘子,靠回软垫上,微阖上眼。

    “吃饱穿好,改头换面了,也是有模有样啊。”

    ……

    新一批生产马车轮毂做过减震处理,这些年多次往返于清北与丹阳两郡之间,虽然还是偶有不适,但比之一开始头晕目眩,上吐下泻好了许多。

    流转多地,总算有了立身之本,沈清和已没了从前那年黄沙漫漫,远赴西北的颠沛流离之感,胸中一团热气前所未有的高涨。

    少年长成,宝剑藏锋,要去开他所要见的天地。

    丹阳郡距京都不算太远,三四个白日驱车就能到。待天光开始敛去,不远处的青罗郡还算安定富庶,几人择定这地方落脚歇息。

    本想低调找个客店夜宿一晚,未曾想孔正卿带有官印的马车在长亭就被亭长认出,到本地时,早有人穿戴整齐前来相迎。

    “下官青罗郡守,严如海。”

    严大人本人圆润得像个皮球,笑起来颇具富态。沈清和自从来到这里,还没见过如此体格的人,不由多看了几眼。

    “孔大人。”严如海也是好眼色,一眼就把御史中丞给认了出来,见到他身边的黑发青年也不敢怠慢,被肉挤压着的小眼睛一弯,“想必这位就是新官上任的小沈大人,真是少年英才啊。知道二位大人清风亮节,下官也不做那浮皮上的琐事,扰了大人们清净。只提早叫了客房备下了赤苏汤,大人们舟车劳顿,泡一泡松松筋骨,也算下官尽了待客之道。”

    一番滴水不漏的寒暄,面面俱到不说,又不显得谄媚。沈清和与孔正卿相互对视一眼,都没什么异议。

    沈清和笑看向一人更抵两人的严如海,笑说:“如此周到,那就先谢过严大人了。”

    车帘一放,车队调转方向,依着领路小吏的指引往里去。

    严大人这个身形显然驭不了马,被仆从搀扶着上了一架辎车。

    沈清和掀开帘子,瞧着他那无篷无顶的简单辎车,严大人躯体实在丰硕,上了车便将车斗占了大半,遇到颠簸,浑身肉块就上上下下颤动,沈清和觉得好笑,指了指他,“严大人,你得减减肥啊。”这身形,三高跑不了的。

    严如海讪笑两声,一手扶稳车把,嘴上对着仆从呵斥:“稳着点稳着点。”空出的另一手擦着汗,还要对着沈清和连声应是。

    客店就在浸出,沈清和下了车,随手招呼严大人不必跟着了,与孔正卿相携往里走。

    “瞧那位严大人这么膀大腰圆,要是在困难的郡李走一遭,民众看他的眼神都要冒绿光。”

    孔正卿也啧啧称奇,意有所指道:“就是不知道他入口的到底是美酒佳肴,还是民脂民膏。”他摸了摸下巴:“话说回来,这青罗郡看着治安倒是不错。”

    沈清和:“这倒是。”偏远的西北就不说了,单在云中郡和丹阳郡这样的大郡,他都见过实打实的‘路有冻死骨’,一路走来,这青罗郡里连破布烂衫的乞丐都见不着,也是稀奇。

    赶路实在疲累,明日一早还要再行,沈清和也想不了这么多。一开卧房的门,袅袅热气从屏风后漫溢,严大人口中的赤苏汤早就备好,鼻尖能闻到一股奇特的芝麻清香。

    似乎真有安神的效用,叫人心绪都和缓许多。

    黑发青年脱了外袍里衣入水,舒舒服服地泡了个汤解乏。

    翌日初过五更天,沈清和便被拍门声喊起。入秋夜长,天光尚未大亮,他看了眼窗外,趿着鞋履开门。

    门外站的是高容。

    外衫濡湿,身上犹带寒气,似乎刚从外面回来,沾了深重的晨露。

    “怎么过来了,不是辰时才出发?”

    高容走近一步,他脸色比晨起的霜露更寒凉,沈清和没说话,看了眼尚且沉寂的客店,将人拉进屋内,关好了门。

    “怎么回事?”

    “赤苏在喜温不耐寒,需要生长在肥沃、疏松、通透的土地中,生长条件苛刻。昨夜学生看了客房泡在热水中的,全是上等品,我本想在夜间采集一些带走研究……”高容喘了口气,缓缓道:“掘地时,发现那片土地下,埋的都是新鲜的尸体。”

    “新鲜的尸体?”沈清和拧起了眉。

    这个时代,死人不是什么稀罕事,平民百姓忙活一辈子,挣得也就是个棺材本。实则土地、寿衣、棺材、抬棺人……样样都得使钱,死无葬身之地,这可不是玩笑话,大多席子一裹,荒郊野岭草草埋了,孤魂野鬼似的,能起个坟包的,都算是家底殷实了。

    “是不是夜太黑,你挖草药挖到人家的坟里去了。”沈清和拍拍高容的肩膀,等他镇静些。

    “不,不对,不是普通的孤坟。”高容笃定地摇头,他是医者,生死之事他见得最多,更不会为一具死尸如此惊惧,“等天色亮些,我仔细看过,至少有十几具尸体,是鲜尸。那里更像乱坟岗——还是出现不久的乱坟岗。”

    时间久远的乱坟岗肯定会招来野狗豺狼刨食,往往不到一月,就是白骨森森,杂草丛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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